广西医科大学工会成立于1950年10月8日,现有会员1700余名,分工会21个,现任工会委员会为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15人。
七十多年来,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广西医科大学工会以履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为基本职责,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工会工作,全面履行维护、建设、参与和教育四项职能,全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精神实质,把坚决按照工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同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紧密结合起来,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到教职工群众中去;坚决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依靠以教师为主体的广大教职工办好学校的方针,以“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凝心聚力、开拓创新”为指导思想,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教职工办实事的宗旨,把维护教职工具体利益同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紧密结合起来,把服务、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同组织、教育引导教职工紧密结合起来,把不断提高为教职工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与全面提升教职工队伍素质紧密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以主人翁精神努力工作,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服务,为构建和谐校园和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医科大学贡献力量,努力把工会办成广大会员热爱的教职工之家。
广西医科大学素有较好的民主传统,教代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采取同一代表、兼有两种身份、分别开会的运作方式,每年定期召开全体代表大会。从1985年11月11日召开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来,教代会制度不断得到发展和完善。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在学校的工作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调动了广大教职工投身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工作热情,促进了学校决策的民主化与科学化,促进了学校各项改革、发展事业的顺利进行。
站在新起点,面对新形势新常态,广西医科大学工会将进一步增强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勇于担当的历史使命感、时代紧迫感和主人翁责任感,把握机遇,迎接挑战,开拓进取,团结、带领全校教职工为学校的改革、发展,为推进“四个全面”建设,为把我校建成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
事业单位工会职责任务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教育引导职工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团结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和改进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施道德建设工程,培养职工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职工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
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深入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技能培训等活动,提升职工技能技术素质,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职工队伍。
加强职工文化建设,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开展主题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
加强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工作,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内部事务公开,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做好职工维权工作,开展集体协商,构建和谐劳动人事关系,协调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推动解决劳动就业、技能培训、工资报酬、安全健康、社会保障以及职业发展、民主权益、精神文化需求等问题。
做好服务职工工作,倾听职工意见,反映职工诉求,协助党政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开展困难职工帮扶,组织职工参加疗养、休养及健康体检,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工会内部运行和开展工作的各项制度,做好会员的发展、接转、教育和会籍管理工作,加强对专(兼)职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培养,深入开展“职工之家”和“职工小家”创建活动。
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好工会资产,加强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审查审计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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